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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钢制防火门更换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9-24 16: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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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钢制防火门更换项目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项目单位:合肥市科技馆

4.最高限价:34053.42元

5.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10扇钢制防火门存在严重变形、漏料等问题,主要位置包括:B1科普活动教室东门(白巷)、机房、库房等,目前已不能有效隔热防火,为确保消防安全,须对上述位置的10扇防火门进行更换。更换的防火门应按照应急管理部202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版标准《防火门》(GB 12955—2024)执行。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所投防火门(钢质/木质/钢木质)须具备有效内的CQM消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产品型号规格覆盖本项目所用防火门等级(甲/乙/丙级),提供证书及型式检验报告,证书可在消防产品信息平台可查询;

(二)配套防火五金:防火闭门器、防火顺序器、防火锁同样具备CQM认证,不允许普通五金替代;

(三)产品出厂合格证、铭牌标识齐全;供货时提供产品流向登记资料;

(四)执行标准:《防火门》GB 129552024;

(五)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

(六)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满足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09月28日10:00参加由招标单位组织的集中现场踏勘,并领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需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材料数量,充分考量各类不确定因素;如有疑问,须在踏勘现场提出,由招标方统一回复。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合肥市科技馆询价采购项目报价单;

(6)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30日10时30分—2026年09月30日11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需用A4纸打印装订,包含壹份正本、贰份副本,且所有文件签章须完整;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拷贝至空白U盘中。上述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 U 盘须一同密封装入档案袋并贴好封条,档案袋在开标现场开启前不得拆封。

4.开标地址: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2号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1时00分。

6.开标地点: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2号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

此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以报价总价为准)。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我馆将发布流标公告,并发布第二轮采购公告;

2.施工单位须按照《合肥市科技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申请流程,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模式,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人工、材料、设备、服务等一切相关成本),中标后投标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加费用。中标后,所用材料品牌须提交招标方审核,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统筹考虑品牌差异可能产生的成本,中标后不得再以材料品牌调整为由申请调整报价。此外,中标后不得以‘材料数量不足’为由要求变更合同约定或工程量。

4.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

(1)中标人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施工,且施工成果须通过验收组验收;

(2)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方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日,中标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日千分之二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10日以上的,按照合同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20日以上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中标方赔偿全部损失。

5.结算和付款方式:

(1)本项目质保期为壹年,自项目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2)本项目工程结束后需配合完成工程审计,通过项目验收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无息),其余 5%为工程质保金,免费质保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后付清余款(无息)。

6.投标报价不得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小组判定为恶意低价或不平衡报价竞标的投标报价,将视为不合格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人不得修改。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人:肖工

2.联系电话:0551-65192309;17719499035

3.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 1M-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