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非机动车车棚及充电设施安装项目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项目单位:合肥市科技馆
4.预算金额:125420.08元
5.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在室外冷却塔东侧以及②号门入口处分别安装非机动车雨棚以及电动车充电设施,图纸工程量及价格清单现场登记领取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的。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的。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踏勘现场
1.意向投标单位请到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1M-08办公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并勘查现场。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5192308、15056022955。
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优盘及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清单报价表
(7)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10日9时30分—2026年7月10日10时0分,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需用A4纸打印装订,一正本2副本,签章完整;电子版单独拷贝至空白优盘中。以上材料全部密封装至档案袋中,至开标现场开启前不得打开。
4.提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3号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26年7月10日10时0分
6.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3号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
此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内容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业绩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资质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方案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
若本次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我馆将发布流标公告,并发布第二轮采购公告。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本网站公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工程量及价格清单现场登记领取。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对工程量及价格清单进行审核,充分考量不确定因素,如有疑问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2.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
投标人所使用充电桩小程序、充电桩尺寸高度样式应得到招标人认可,小程序如存在页面混乱、广告弹窗多、频繁掉线等情况,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调整小程序,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核算。
场馆现有充电插座64个,需一并配备非机动车充电控制器,与本次新增充电设施使用同一小程序及管理平台;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地面标线重新涂画,采用热熔工艺。项目控制价不作调整,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谨慎投标。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单位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日,中标单位应按照审计结算价款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10日以上的,按照审计结算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全部损失。
项目施工前需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认可。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施工及后期使用过程中造成任何安全事故,将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资产受损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赔偿。
本项目监理公司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期内若甲方更换年度合作监理单位,本项目监理公司则由新监理单位担任。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涉及水电费问题。
3.结算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按照流程支付至审计价的97%;2年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无息)。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最高限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恶意低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不合格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投标人不得修改。
5.施工单位须按照《合肥市科技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申请流程,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人:徐工,
2.联系电话:0551-65192308、15056022955
3.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 1M-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