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自爆玻璃
更换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项目单位:合肥市科技馆
4.预算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100%
5.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为保障场馆正常运营,拟对场馆自爆玻璃进行更换,工程量及价格清单现场登记领取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1M-08办公室登记领取,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5056022955。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清单报价表
(7)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9日9时30分-2026年4月29日10时0分,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需用A4纸打印装订,一正本2副本,签章完整;电子版单独拷贝至空白优盘中。以上材料全部密封装至档案袋中,至开标现场开启前不得打开。
4.提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3号会议室。
5.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10时0分。
6.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4楼3号会议室。
五、评标办法
此次采购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若递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时,且在完全符合招标要求下,确认有效最低价为中标供应商;若本次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3家,我馆将发布流标公告,并发布第二轮采购公告。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本网站公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投标费率报价,投标费率区间为0~100%。
工程量及价格清单现场登记领取。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对工程量及价格清单进行审核,充分考量不确定因素,如有疑问在公示期间内提出。
2.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施工时间根据现场自爆玻璃数量结合馆方需求确定,工期类型分为集中更换和加急更换两种。集中更换的工期在开工前由甲方和监理单位根据自爆玻璃数量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加急更换的工期为10个自然日。
施工单位进场测量数据日为工期的起算时间,完成更换后需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
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单位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日,中标单位应按照审计结算价款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10日以上的,按照审计结算价款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2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全部损失。
项目施工前需结合玻璃更换位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认可。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施工及后期使用过程中造成任何安全事故,将由中标人承诺一切责任。
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资产受损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赔偿。
本项目监理公司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期内若甲方更换年度合作监理单位,本项目监理公司则由新监理单位担任。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涉及水电费问题。
3.结算和付款方式:
集中更换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实际施工量)*投标费率计价,加急更换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实际施工量)*1.5*投标费率计价。每次施工完成后,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项目施工报审价的70%;合同期满后需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合同期内所有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尾款,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投标报价费率不得大于100%。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恶意低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不合格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投标人不得修改。
5.施工单位须按照《合肥市科技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申请流程,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人:徐工
2.联系电话:0551-65192309、15056022955
3.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899号合肥市科技馆蜀西湖馆区 1M-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