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整治合肥环境,近日,市文明委发出了至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全文如下:
整治 “ 四乱 ” 行为 优化城市环境
----合肥市文明委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
( 2006年2月20日 )
亲爱的市民:
您好!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你们热情响应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号召,踊跃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积极投身全市大拆违行动,使我市的对外形象和人居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围绕“培养一流的市民素质、打造一流的城市环境、构建一流的社会秩序、创建一流的服务水平”的目标,团结带领广大市民开展大建设、优化大环境、加快大发展,造福于全市人民。
市民是城市的主体,文明是城市的灵魂。清洁城市,文明言行,优化环境,跨越发展,关系你我,人人有责。市文明委决定自 2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乱吐痰、乱撒纸钱、乱穿行、乱丢(倒)垃圾“四乱”活动,旨在使全市的文明程度再进一步,对外形象更加符合跨越式发展的要求。
合肥是安徽的省会,是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在市民素质上要为全省做出样子,树立起文明合肥人的新形象。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按照人人是窗口,处处是环境的要求,做到讲究卫生、不乱吐痰,移风易俗、不乱撒纸钱,文明交通、不乱穿行,举止文明、不乱丢(倒)垃圾,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讲社会公德、与文明同行的人文环境。全市广大党团员、领导干部在整治“四乱”活动中要带好头、作表率。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建合肥城市的美丽,同创和谐文明的合肥。
合肥市全面整治“四乱”行为
社会公德和人的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是城市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当前,我市的社会公德水平与中央提出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五句话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些市民的不良陋习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合肥对外形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四乱”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区域是广场、车站、机场、公交站点、影剧院、医院、综合类市场、商业步行街、街头游园、公园、学校及城市主要道路等处。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强行入轨3个阶段,将在4月底告一段落。活动进行过程中,我市将组织开展整治“四乱”街头市面大劝导行为,党政机关的党团员、青年志愿者、文明单位职工、大中小学生将组成劝导队,对发生在我市的“四乱”现象宣传、劝阻、纠正;城管行政执法、公安交警将安排足够执法力量,严管重罚、强行入轨;上述各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将依据市政府通告,严管重罚;市新闻媒体将曝光“四乱”行为,强化舆论监督,深度揭批典型事例。
集中整治“四乱”工作的目标是要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区域自5月1日起,基本杜绝“四乱”现象。此外,整治目标还要达到以下标准:问卷调查广大市民对整治“四乱”的支持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80%以上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告别“四乱”行为;“四乱”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达到常年常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吐痰乱撒冥
纸乱扔乱倒垃圾乱穿行行为的通告 ( 摘要 )
( 2006年2月17日)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构建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违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元罚款。
二、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皮壳、烟头、纸屑等废弃物,违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政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三、禁止沿街道抛撒冥纸,违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元罚款。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生活垃圾,违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对个人处以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六、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30元罚款。
七、公务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驾驶人应当模范遵守道路通行规定,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其中,对公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驾驶人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市民文明公约
“十要”
一合肥市民十要一要热爱合肥,建设家乡;
二要优质服务,文明礼貌;
三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四要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五要尊老爱幼,邻里和睦;
六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七要移风易俗,计划生育;
八要讲究卫生,防病除害;
九要植树种花,美化环境;
十要尊重知识,娱乐健康。
“八不”
1.不随地吐痰,乱丢皮壳,纸屑、烟蒂;
2.不闯红灯、随意穿行;
3.不乱停车辆、挤占道路;
4.不乱设摊点、影响交通和卫生;
5.不乱搭乱建、有损市容;
6.不乱倒垃圾、乱堆杂物;
7.不乱涂乱画、乱设广告和标语;
8.不损坏绿化、侵占绿地。
“三管”
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不文明的话;
管好自己的手,不乱画乱扔乱倒垃圾,不做不文明的事;
管好自己的腿,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走不文明的路。
合肥市科技馆“整治‘四乱'”宣传活动专题
合肥科技馆积极开展 “整治‘四乱'”宣传活动
社会公德和人的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是城市软环境、软实力的根本所在,开展集中整治乱吐痰、乱穿行、乱丢(倒)垃圾、乱撒纸钱的 “四乱”活动是全市2006年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按照“培养一流的市民素质、打造一流的城市环境、构建一流的社会秩序,创建一流的服务水平”的要求,我馆将深入开展“整治‘四乱'行为,促进科技馆精神文明建设,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认真谋划,充分准备
1 、馆领导高度重视整治 “ 四乱 ” 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体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张贴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 “ 四乱 ” 的通知、公开信。
二、 深入宣传,广泛教育
1 、利用馆内大屏幕每天循环播放宣传标语,派专人上街散发宣传资料,在馆门口设宣传站点,在市中心播放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 “ 四乱 ” 的录音磁带。
2 、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 “ 四乱 ” 的通知、公开信,并以部、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杜绝 “ 四乱 ” 行为的签名活动,做到每一位员工都知道治理 “ 四乱 ” 内容,认真参与治理 “ 四乱 ” 活动。
3 、每周五在全馆范围进行全面的卫生大扫除,积极开展单位清洁保洁活动。
三、 大力开展,严格执行
1 、自 3 月 1 日起,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整治 “ 四乱 ” 实施方案,补充配齐卫生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严格执行。
2 、成立以党员、积极分子为主要成员的整治 “ 四乱 ” 宣传队、劝导队在我市新站参与市里的整治 “ 四乱 ” 街头市面大劝导行动。从 3 月份起我馆每天将派出两名劝导员上街进行劝导。
四、 全面检查,及时监督
在办公室监管下,强化舆论监督,以年终考核为保障,强化车辆交通管理,督促全体员工率先垂范,杜绝 “ 四乱 ” 行为。
我馆职工走上街头参与“整治‘四乱'”劝导活动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四乱”工作的号召,加强我馆职工素质,维护城市环境,构建一流的社会秩序, 3 月 3 日下午,在上级领导的统一安排下,我馆十名职工赶赴合肥市新亚汽车站路口,开展整治“四乱”宣传工作以及对街头的“四乱”现象进行劝阻和纠正。通过这次活动,同志们充分认识到整治“四乱”工作的必要性和严峻性,市民社会公德意识的加强对于树立合肥人的新形象,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促进整个城市的大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葛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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